鲁迅往仙台学医的动机有四,我在《鲁迅的生活》和《回忆鲁迅》文中已经叙明了。别后,他寄给我一张照片,后面题着一首七绝诗,有“我以我血荐轩辕”之句,我也在《怀旧》文中,首先把它发表过了。现在只想从他的仪容和风度上追忆一下:
鲁迅的身材并不见高,额角开展,颧骨微高,双目澄清如水精,其光炯炯而带着幽郁,一望而知为悲悯善感的人。两臂矫健,时时屏气曲举,自己用手抚摩着;脚步轻快而有力,一望而知为神经质的人。赤足时,常常盯住自己的脚背,自言脚背特别高,会不会是受着母亲小足的遗传呢?总之,他的举动言笑,几乎没有一件不显露着仁爱和刚强。这些特质,充满在他的生命中,也洋溢在他的作品上,以成为伟大的作家,勇敢的斗士——中华民族的魂。
他的观察很锐敏而周到,仿佛快镜似的使外物不能遁形。因之,他的机智也特别丰富,文章上固然随处可见,谈吐上尤其层出不穷。这种谈锋,真可谓一针见血,使听者感到痛快,有一种涩而甘,辣而腴的味道。第三章所举给人绰号,便是一个例子。吾友邵铭之听他的谈话,曾当面评为“毒奇”。鲁迅对这“毒奇”的二字评,也笑笑首肯的。
他在医学校,曾经解剖过许多男女老幼的尸体。他告诉我:最初动手时,颇有不安之感,尤其对于年青女子和婴孩幼孩的尸体,常起一种不忍破坏的情绪,非特别鼓起勇气,不敢下刀。他又告诉我:胎儿在母体中的如何巧妙,矿工的炭肺如何墨黑,两亲花柳病的贻害于小儿如何残酷。总之,他的学医,是出于一种尊重生命和爱护生命的宏愿,以便学成之后,能够博施于众。他不但对于人类的生命,这样尊重爱护,推而至于渺小的动物亦然。不是《呐喊》里有一篇《兔和猫》,因为两个小白兔不见了,便接连说一大段凄凉的话吗?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鲁迅的伟大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