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1602—1645年),字宪之,号道邻,开封府(今开封市)人。明末著名的忠臣。
精忠报国、宁死不屈
传闻史可法的母亲梦见宋朝末年的大忠臣文天祥来到屋里,不久受孕怀胎,生下了史可法。
史可法小时候因为孝顺而闻名乡里,后来师从“东林六君子”之一的左光斗。庄烈帝即位的第二年,史可法时年二十七岁,考中进士,开始步入仕途。
时值明朝末年,经过明神宗几十年的殆政,明熹宗重用宦官魏忠贤,等到庄烈帝即位,北方地区连年干旱,接着又爆发瘟疫,而朝廷依然横征暴敛,终于把农民逼入绝境,纷纷发起暴动。史可法历任各地地方官,多次跟随朝廷委派的大帅,到处率军追击、围剿起义军。
明末的农民起义,大多采取流动作战的方式,不停地转战各地。虽然史可法率领军队穷追不舍,但最终因无法平定叛乱而获罪,朝廷责令他戴罪立功。
期间,史可法的岳父逝世,他辞官服丧。服丧期满后,史可法先后担任凤阳府(今安徽省北部)、淮安府(今江苏省北部)、扬州府(今江苏省中部)的巡抚,大力整改漕务,弹劾罢免了三个督粮官,使漕运事务大有起色。后来调任南京(今南京市)兵部尚书。
1644年,李自成领导的农民军攻陷京城北京(今北京市),庄烈帝绝望之余上吊自杀。
起初,史可法听说农民军要进攻北京,马上率军进京护卫皇帝,不久,传来北京沦陷、皇帝殉国的消息。他面朝北方失声痛哭,用头撞向柱子,血一直从头流到脚上。
就在史可法忙着为庄烈帝发丧时,收到几位大臣的文书。原来,庄烈帝去世的消息传到南京之后,留守南京的大臣开始商议另立新君。这几位大臣给史可法送信,就是表明自己拥立潞(lù)王朱常(fāng),反对福王朱由崧(sōng)的态度,史可法对他们的主张表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