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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战斗概论(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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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谓消灭敌人

在战争中,消灭敌人军队永远是最主要的目的。当然,同这一目的混合在一起的、或多或少也有其他一些具有一定重要性的目的。但在本章中,我们把战斗的其他目的完全撇开,只把消灭敌人看作是战斗的唯一目的来探讨。那么,应该怎样理解消灭敌人军队呢?应该理解为:使敌人军队损失的比例比我方要大得多。如果我方军队在数量上占很大的优势,那么,当双方损失的绝对数量相同时,我方的损失当然就比敌方小,从而可以认为,这对我方是有利的。

因此,只能把相互杀伤和破坏过程中直接取得的利益看作是目的,因为这种利益是绝对的利益,始终保留在整个战局的账本上,而且在最后的结算中总是一种纯利。这种直接取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敌人在战斗过程中所

受的损失,而且也包括敌人在退却过程中直接遭受的损失。

二、精神力量是决定战斗胜负的主要力量

众所周知,在战斗过程中,胜利者和失败者在物质损失方面很少有明显的差别,并且往往根本没有差别,甚至有时胜利者的损失还可能大于失败者。失败者的决定性损失是在开始退却以后才出现的,而胜利者却不会有这种损失。

敌我双方在战斗过程中不仅有物质方面的损失,而且精神也会受到震撼、挫伤,甚至一蹶不振。决定战斗是否还能继续,不仅要考虑人员、装备等方面的损失情况,而且还要考虑秩序、勇气、信心、内部联系和计划等方面受到挫折的情况。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主要是精神力量,特别在双方物质力量损失相等的情况下,起决定性作用的就只能是精神力量。

任何战斗都是双方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以流血的方式和破坏的方式进行的较量。最终,谁在这两方面剩下的力量更多,谁就是胜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