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从小就不怎么快乐。虽然有姐姐弟弟,但是,大多数时间里还是她自己。在南京别墅居住的日子里,她尚能在与她无关的生活里做个快乐的旁观者,琢磨那些平常的生趣,但是到了台湾,起初是与伯父全家一起挤着住,四五个小孩子在榻榻米上睡成一排,活动空间相对于南京那带着前后院的三层楼的别墅自然是窄了太多。
而且,她又到了可以上学的年龄。
小学生的快乐绝对不是在课堂里——除非她能遇上可爱的老师。否则,就要被穿成一样的制服,一样的白球鞋,每天在熟悉的路上走上一两个来回——上学,放学。很多学校都会犯这样的错误——以为小孩子来上学,第一件要学的就是纪律,第一个要牢记的就是制度。很多老师也在犯错误——比如,教美术的老师,会忘记先教会那些懵懂的眼睛怎么去审“美”,就迫及待地要求那些小手们掌握画画的“术”;比如,教音乐的老师,会将“乐”字远远地抛出教室,刻板严肃地只教“音”准,只教读乐谱。
这些,其实还不算可怕,可怕的是,在仿佛只有笑声和歌声的小学校里,还会躲着一些让人生畏的“梦魇老师”——五六十年代,台湾的小学生遇上“梦魇老师”实在是太寻常的事情。
“我们总是在五点半的黑暗中强忍着渴睡起床??我们清晨六点一刻开始坐进自己的位置里早读,深夜十一时离开学校,回家后喝一杯牛奶,再钉到家中的饭桌前演算一百题算术,做完之后如何躺下便不很明白了,明白的是,才一阖眼就该再起床去学校了。 这是面对初中联考前两年整的日子。 即使天气晴朗,也偶尔才给去操场升国旗,高年级的一切都为着学业,是不能透一口气的。早晨的教室里,老师在检讨昨夜补习时同学犯的错误。在班上,是以一百分作准则的,考八十六分的同学,得给竹教鞭抽十四下。打的时候,衣袖自动卷起来,老师说,这样鞭下去,皮肤的面积可以大一些。红红的横血印在手臂上成了日常生活的点缀。 也不老是被抽打的,这要视老师当日的心情和体力情况而定,有时她不想拿鞭子,便坐着,我们被喊到名字的人,跑步上去,由她用力捏眼皮,捏到大半人的眼睛要一直红肿到黄昏。当老师体力充沛的时候,会叫全班原位坐着,她慢慢的走下讲台来,很用力的将并坐两个同学的头拼命的撞,我们咬着牙被撞到眼前金星乱冒、耳际一片嗡嗡的巨响还不肯罢手。也有时候,老师生气,说不要见我们,烈日下刚刚吃完便当,要跑二十五圈才可以回来,如果有同学昏过去了,昏了的人可以抬到医疗室去躺一会儿才回来继续上课。 我们中午有半小时吃饭的时间,黄昏也有半小时吃另一个便当的时间,吃完了,可以去操场上玩十五分钟,如果是快速的吃。 白天,因为怕督学,上的是教育部编的课本,晚上,买的是老师出售的所谓参考书——也就是考试题??深夜十一点的路上,沉默的同学结伴而行,先到家的,彼此笑一笑,就进去了。 ”(——三毛《蝴蝶的颜色》)老师打学生,家长虽然心疼,却还得到学校里去拜托老师:“老师多费心啊,尽管地打,尽管地骂,只要能让她考上??”“老师,她背不出书你就打,我绝对不计较??”“老师,我不是那种护犊的家长,只要是为了孩子好,你怎么打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