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上述研究,笔者试图确立一下“国家=虚幻的共同体”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地位。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执笔的初期,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共同利益的实在性,并指出其独立化,还指出施蒂纳所说的“普遍的东西”是虚幻的等等,但其论旨还没有得到整理。然而,通过对与近代社会的普遍性形成对比的德意志的落后性,进而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特殊历史性的分析,马克思恩格斯发现,施蒂纳的国家论只不过是停留在从落后的、迟滞的意识,即小市民的意识形态出发的国家认识。另外,随着对近代独立性分析的深化,他们认识到,近代国家,即作为市民社会总括的国家是被资产阶级收买下来的、为了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而存在的。这对于被统治阶级即无产阶级来说,是明确无误的事实,而非幻想。而施蒂纳——作为德意志意识形态者,他把这样的近代国家错误地理解成普鲁士国家,把作为特殊的德意志现象的国家的独立错误地理解成国家的一般特征,结果主张国家因属于“一般的东西”而是虚幻。因此,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作者并非认为国家本身带有虚幻性,而是德意志意识形态家们即小市民性质的意识形态家们对特殊的德意志国家的认识具有虚幻性。[1]
就这样,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国家=虚幻的共同体”论是在对施蒂纳意识形态的批判的脉络中被提出来的,而并不是马克思与恩格斯给出的属于他们本人的国家认识。“国家=虚幻的共同体”论被看作是基于小市民意识形态的国家认识逻辑,是他们的批判对象。[2]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不用说国家本身只不过是虚幻的这一施蒂纳的主张,就是国家所具有的共同性是观念上的共同性、从而是虚幻的共同性这一见解,也是立足于近代的国家认识——国家是近代市民社会的总括——的观点,因而也是应当予以批判的。[3]至少,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为依据,把“国家=虚幻的共同体”论作为马克思国家论的基本规定是错误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