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叙述主义的某种复兴,再加上后现代主义的冲击,以对历史命题和历史认识问题进行科学分析为特征的分析的历史哲学,不再像几十年前那样风光了,“科学性”的话语权力逐渐消失,科学分析本身也变成了众多话语中的一种,不再享有压倒其他话语的优势地位。最近,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资深教授丹托(Arthur C.Danto)认为,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分析的历史哲学渐渐衰落了。[34]我基本同意这个估计,因为相对于20世纪40~50年代关于历史覆盖规律解释的热烈讨论,目前的确有某种“后分析哲学”的味道。但是,我所指的“分析的历史哲学”的范围要比丹托所指的更广,因此对分析的历史哲学的衰落的理解也更深入。
丹托对分析的历史哲学的所指范围的理解,与学术界大部分人的理解相比,似乎是不同的。一般说来,人们多认为,所谓分析的历史哲学就是不再讨论思辨的历史问题,而是探索史学家编史实践和思想所具有的逻辑结构和认识论前提。例如,英国学者加德纳在为他编的论文集《历史哲学》所写的序言中指出:“与他们思辨的前辈不同,大多数现时代的历史哲学研究者,把第二位的探究形式当成目标,不是试图阐明和估价人类的过去本身,而宁愿寻求阐明和估价史学家有特点地描述或理解那种过去的方式。”[35]在这种意义上,波普尔(Karl R.Popper)、伯林(lsaiah Berlin)、沃尔什(W.H.Walsh)、德雷(William Dray)、曼德尔鲍姆(Maurice Mandelbaum)、加德纳及丹托本人,都属于分析的历史哲学家的范畴。然而,按照丹托的说法,分析的历史哲学是从1942年美国哲学家亨普尔在《哲学杂志》(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第39卷)发表其著名论文《普遍规律在历史学中的作用》开始的。[36]这就是说,只有以自然科学为榜样,用覆盖律模式解释历史的哲学家,才属于分析的历史哲学家。实际上,亨普尔模式只是分析的历史哲学的一种模式,并非分析的历史哲学的全部。因此,丹托所论证的,只是实证主义的覆盖律模式或一种分析的历史哲学衰落了,并不能证明全部分析的历史哲学衰落了。亨普尔认为,历史解释在形式上等同于自然科学解释,基于这个原则对历史认识进行分析的哲学理论当然属于分析的历史哲学。但是,还有比这种理论类型历史更长久些的分析的历史哲学,即起源于柯林伍德和狄尔泰(尽管这二人都不属于当代意义上的分析哲学家)的分析模式,这种模式认为历史认识与历史理解在形式和性质上都有不同于自然科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