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活动的展开和发展过程就是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从内容上看,这一过程就是实践的运行过程,是通过目的、手段和结果的反馈调控,使实践活动在主体的控制下发动和运转起来的过程。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实现了对物质世界的实践把握。换言之,人对物质世界的实践把握是通过确立实践目的,运用一定的手段作用客体,并根据实践的结果对实践本身进行反馈调节这三个环节实现的。正是在实践过程中,世界二重化为自在世界与人类世界,实践是自在世界与人类世界分化和统一的基础。
一、实践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
实践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总的来说就是在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的相互作用关系。就是说,在实践中,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是一重的而是双重的,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双重的双向作用之间相互连接、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构成了主客体之间复杂的关系结构和动态过程。
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物质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以物质的、感性的形式发生的关系,可以叫做狭义的实践关系,即总体相互关系中的物质感性方面。在这种关系中,人按照自己的目的对客体进行改造,使客体的形态发生实际的变化,以满足人的需要。主体对客体的这种实践的把握,是主客体关系的一个维度、一个方面;实践不仅改造客体,同时也改造和造就主体。人通过实践把自己的能力和力量对象化,从而确证和检验自己的主体地位,同时,人又受到客体的影响和制约。主体在占有和吸收活动成果以充实和发展自己的时候也受到客体的改造,这是主客体关系的另一个维度、另一个方面。实践体现着主体和客体实际的相互作用、相互映照和相互改造。
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精神关系,首先表现为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关系,即主体以观念方式把握客体。认识关系的特点在于,客体以信息的形式进入人的大脑取得了观念的存在,而主体则通过这种形式从客体中获得了观念的内容,即认识了对象。在认识过程中,客体存在、属性和规律的信息进入人的大脑,被主体的意识所反映,这一方面意味着客体对主体的意识、观念产生了改造的作用;另一方面又表明,主体在反映、认识客体的同时,也就在观念地改造着客体,不仅把客体的信息改变为主体的思维形式和内容,而且在处理客体信息的过程中形成改造客体的目的、计划、办法等实践理念。所以,在主客体之间的精神关系即认识关系中,双方的作用也是双向的,即相互映照、相互影响和相互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