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一词源于古希腊文。在古希腊文中,哲学(Φιλοбοфid)是“爱智慧”的意思。在汉语中,“哲”字的意思也是智慧。《尔雅·言音》曰:“哲,智也。”因此,从字面意义上讲,哲学是关于智慧之学。
作为智慧之学,哲学的根本任务就是要教人们善于认识和处理自己同现实世界的关系,为人们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一般地说,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都是受一定的世界观的支配并遵循一定的方法的。但是,人们在具体的活动中所表现的世界观和所运用的方法,并不是以系统化的理论形态出现的。哲学则是一种系统化的理论形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正因为如此,哲学在本质上是关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学问,具有自己独特的对象、性质和功能。
一、哲学的对象和性质
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人类必须通过自己的活动处理自己同现实世界的关系。尽管这些活动多种多样,但从总体上看,无非是两大类,即一是认识世界,二是改造世界。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就是人类处理自己同现实世界关系的两种基本活动形式。无论是认识世界还是改造世界,都必然要涉及精神与物质、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人们处理自己同现实世界关系的一切活动,实质上都是以不同的方式处理这一关系问题。
正是在处理自己同现实世界关系的活动过程中,人们逐渐产生了对世界各种事物和现象的看法,并形成一定的世界观。所谓世界观就是人们对于现实世界,包括自然界、社会和人在内的根本观点。例如,世界的本质是精神还是物质,精神与物质的关系是怎样的;现实世界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有限与无限的关系是怎样的;世界上的各种现象是从来如此的,还是变化发展的;事物的变化发展是杂乱无章的,还是合乎规律的;对于世界上的各种现象以及它们的本质,人们能不能认识以及怎样认识;对于现实世界,人们能不能改造以及怎样去改造等问题,都属于世界观的问题。哲学要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处理和驾驭自己同现实世界的关系,就必须把这些世界观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在这个意义上,哲学就是研究诸如此类的世界观问题的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