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重义的价值追求,是中国传统人文思想另一重要内容和特质。
中国传统文化一贯重视道德,道德评判是价值评判的主体内容和基本准则。早在先秦时期,崇尚道德的思想已经成为社会思想的主流。《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记载,叔孙豹与范宣子讨论“死而不朽”的问题。范宣子认为不朽是指保姓受氏而守宗庙,以便世不绝祀。叔孙豹不赞成这种看法,认为:“此之谓世禄,非不朽也。……豹闻之:‘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三不朽。”这个著名的“三不朽”论断,对后世影响极为深远。立德、立功、立言,立德为首。孔子关于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思想,是道义至上的典型。孟子关于人禽之辩的思想,也是同一理路。在孟子这类思想家看来,人与禽兽的区别,其根本在于道德的有无。《孟子·滕文公》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要超越禽兽,成为有道德的人,就要发扬人的善性,将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这“四端”(四种善端),转化提升为仁、义、礼、智四种美好品德。人生在世,要做一个大义凛然的“大丈夫”,就必须能够“富贵不能**,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166]。董仲舒反对“矫情而获百利”,反对为了名利而“随世而轮转”,提倡“正心而归一善”[167]。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儒家经典《大学》标榜的“大学之道”,是“明明德,亲民,至于至善”,这是把对完美道德的追求看做“唯此唯大”。为社会各界普遍认同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等等,也是如此,都是崇尚道德价值的表现。
崇德必然重义。道理很简单,义也属于道德的范畴,古代往往仁义并举。只是由于重义的思想在传统社会特别丰厚,并且对后世影响特别深刻,故我们将其与崇德思想对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