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从康德到马克思:千年之交的哲学沉思

如何理解马克思的实践概念

字体:16+-

2001年2月6日,我在《光明日报》学术版上发表了《人文关怀:马克思哲学的另一个维度》一文。这篇论文的基本观点是:人文关怀是马克思哲学的一个基本维度,但在马克思哲学的传播过程中,这个维度被遮蔽起来了,甚至当人们把马克思哲学理解为实践哲学(亦可简称为“实践论”)时,仍然会发生这样的遮蔽现象。拙文的这一见解引起了一些学界同仁的困惑,杨学功先生在《也谈马克思哲学的人文关怀:兼与俞吾金先生商榷》一文(载《哲学研究》2002年第6期)中,虽然肯定拙文“把人在马克思哲学中的地位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又对我的一些具体的观点存在不同的看法,他写道:“我尤其不能同意俞文的这样一种看法,即认为:‘实践论’的哲学解释框架也会导致马克思哲学中人文关怀维度的丧失和遮蔽。”在杨文看来:“只有把实践的观点理解为一种哲学解释框架或哲学视界,才能把握到它对于马克思哲学的全局性和根本性意义。而这样的‘实践论’,不仅不会导致对人的遮蔽,相反,它为马克思哲学中人文关怀维度的凸显提供了根本的哲学前提。”

显然,杨文忽视了两个根本性的问题:第一,马克思本人对实践概念的表述与马克思的追随者对马克思的实践概念的理解和解释是否可能存在差异?第二,在人们把马克思哲学理解为实践哲学的前提下,是否必定会肯定并弘扬马克思哲学所蕴含的人文关怀的维度?在这里,杨文和拙文之间的根本分歧点在于:究竟如何理解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毋庸讳言,澄清这个分歧点对于当前的理论界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事实上,在今天,又有谁不把马克思的哲学理解为实践哲学呢?又有谁在反驳别人的观点时不声称自己是站在实践哲学一边的呢?正因为马克思的实践概念遭到了普遍的误解和滥用,因而有必要正本清源,恢复其本真含义,从而走出理论上的某些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