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马克思哲学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把经济学研究中的某些重要的概念和问题提升到哲学的普遍性的层面上,这使马克思对任何哲学问题的探索都显示出与众不同的眼光。马克思对实践问题的探索也是如此。事实上,只要我们深入地研究马克思的实践观,就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大量出现的“生产”概念。而在传统的哲学教科书的解读方式中,人们通常把“生产”理解为单纯经济学意义上的概念,认为它指称的只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我们不能说这种解读方式是完全不适当的,因为马克思在许多场合下使用的生产概念确实需要从经济学的角度加以理解,但至少可以说,这种解读方式是片面的,因为它忽略了马克思使用的另一种生产概念,即哲学含义上的生产概念。在哲学上,马克思提出了“全面生产”的理论,即把人类的全部活动,乃至整个社会的延伸都理解为生产的过程和结果。马克思对生产概念的后一种理解和阐释,既构成他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学说的核心,也是他对哲学研究,特别是实践问题研究的划时代贡献。只要人们在理解马克思哲学时忽略了这一维度,那么通向马克思哲学的实质性的路径就仍然处于被遮蔽的状态中。
为便于读者理解起见,不妨把马克思的生产理论划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一是单纯经济学意义上的、狭义的生产理论,即关于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的理论;二是哲学意义上的、广义的生产理论,即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全面生产”理论。显然,马克思的狭义生产理论只是他的广义生产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本章的目的则是通过全面生产理论对马克思哲学做出新的阐释。
一、概念含义的澄清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出现过“全面生产”、“生活的生产”、“两种生产”等重要概念。必须先行地弄清楚这些概念各自的含义及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