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理念
1.引导网络行为
对大学生网络行为的引导应遵循自由性、自主性、公正性、人文性和兼容性的原则。只有遵循了这五大原则,才能正确地引导大学生的网络行为,使其不脱离轨道。
(1)自由性原则
自由性原则,并不是毫无约束的绝对自由,而是在符合网络规范和全体网民公共利益前提下,允许大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不同的行为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的相对自由。
(2)自主性原则
自主性原则,是在不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和伤害的前提下,允许大学生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和活动原则,同时要尊重他人同等的权利和自由。
(3)公正性原则
公正性原则,是要对每个上网的大学生都要平等对待,对他们实行统一的价值衡量标准,保障他们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不偏不倚。
(4)人文性原则
人文性原则,是尊重大学生共同追求的基本价值,以人为本,维护大学生的利益和需要。
(5)兼容性原则
兼容性原则,是在实现大学生网络交际的行为规范化、语言互通化、交流无障碍化的同时,引导大学生的网络行为被整个社会网络体系所兼容,符合社会普遍的网络规范标准,不能因为大学生群体的特殊性而独立于社会网络规范之外。
2.规范网络活动
对大学生网络活动的规范应遵循因势利导、无公害、知情同意、德法互助的原则,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体作用。只有遵循了这四大原则,才能科学、合理、有效地规范大学生的网络活动,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
(1)因势利导原则
因势利导原则,就是在构建大学生网络道德体系时,激发大学生内在的道德需要,提高大学生的自我教育意识和辨别良莠并择善而从的道德分析能力,从而自觉地约束自己的网络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