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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回到原典:马克思的物化概念及其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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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克思物化概念的理论演绎和学术讨论走到今天,有必要对马克思本人的物化概念使用情况做一个正本清源的梳理。这项工作并非经院式的概念考据,而是事关对马克思批判理论逻辑的总体理解。卢卡奇的Verdinglichung也好,广松涉的Versachlichung也罢,都不仅仅是对马克思个别概念的发挥,而是立足全新的时代和理论语境,试图勾勒出马克思批判理论的哲学新貌。我们梳理马克思的物化概念的使用情况,其实也是为了实现对马克思批判理论的哲学逻辑的理论重述。在这种重述中,也包含着与相关思想家的理论对话。

如前所述,马克思本人只在很少的地方使用过 Verdinglichung和Versachlichung,而且这两个概念基本都出现在阐述拜物教(Fetischismus)理论的相关段落中。卢卡奇和广松涉在阐述所谓马克思的物化理论或者物象化理论的时候,也常常援引拜物教理论以佐证自己的阐释。因此,我们不应当脱离拜物教批判的语境来理解马克思的物化(Verdinglichung和Versachlichung)概念,此为其一。其二,我们应当充分考虑德国古典哲学这一思想史背景,从对“物”的理解出发,进入马克思对两个物化概念的区分,从而比较准确地把握马克思所谓的物化和拜物教的含义。

可以说,对物的理解,根本地涉及近代哲学以来的基本思维方式问题。自笛卡儿确立“我思”为形而上学的第一原理以来,二元论始终无法得到真正的克服。尽管康德做出了十分卓越的努力,但他仍然始终将“物”理解为主体的认知对象。结果,主体和自在之物(Ding)的分立依旧存在,一种静观的、对象性的二元论思维方式仍未被超越。黑格尔以全新的辩证法思路,论述了静观的对象之物(Ding)向实践的关系之事物(Sache)的发展过程(亦是一种向本质复归的过程),贯彻了“实体即主体”的基本原则,超越了静观的二元论思维方式。笔者在这里无意于将黑格尔极其复杂的辩证体系简化为物的概念的转变。但是,有明确的文本依据可以说明,黑格尔十分有意识地区分了两个物的概念,Ding主要指认识的对象之物,而Sache主要指实践的关系之物,并且这种区分具有很强的解决康德问题的理论针对性。[25]熟稔黑格尔的马克思不会不理解黑格尔的自我意识辩证法对于克服康德“自在之物”的重要意义。厘清了以上两个“物”的含义,两个“物化”也就可以更好地区别开来了:Verdinglichung(“物化”)主要指某种非物性的东西表现为认识进程中的物性对象,而Versachlichung(“事物化”)则主要指一定的实践关系体现为事物的形态。沿着黑格尔的思路来看,物(Ding)的表象背后是关系性的事物(Sache),物化(Verdinglichung)是现象层面,而事物化(Versachlichung)则是本质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