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代哲学经典·伦理学卷

存在和勇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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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特里基金会(Terry Foundation)的规定,即讲演[2]应与“以科学和哲学为参照的宗教”相关,我已选择了—个集神学问题、社会学问题和哲学问题于一身的概念即“勇气”作为我讲演的题目。少有能像“勇气”这一概念那样有助于对人类处境的分析。勇气是一种伦理学的现实,但它却根植于人类生存的整个疆域内,并在存在本身的结构中有着最终的根据。为了从伦理学角度理解勇气,必须对之做本体论的思考。

这种思考在一种对勇气最早的哲学讨论中即在柏拉图的对话《拉凯斯篇》(Laches)中已有所表现。随着对话的进行,关于勇气的几个最初定义都被摒弃了。后来,著名的里克阿斯(Nikias)将军再度试图对勇气做界定。作为一位军事首领,他本应知道何为勇气并且能够界定它。然而,与其他一样,他关于勇气的定义也依然不充分。如果勇气像他所断言的那样,是关于“什么是可怕与什么可以大胆地去做”的知识,那么,勇气的问题就成为一种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因为要回答这个问题,一个人必须具备“有关一切形式的善与恶的知识”(199,C)。但这样一来,这个定义就与最初的说法即勇气只是善的—部分相矛盾。于是苏格拉底得出结论说:“我们到底未能发现勇气是什么。”(199,E)这个失败在苏格拉底的思想体系中是件很严肃的事。根据苏格拉底的意见,善是一种知识,不知道勇气是什么,就不可能产生任何与勇气的真正本质相一致的行为。但是,苏格拉底的这种失败,比起有关勇气的大多数看起来似乎成功的定义(甚至包括柏拉图本人与亚里士多德的定义)却要重要得多。因为这种在寻找作为一种美德的勇气的定义上所遭到的失败,正好暴露出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问题。这个失败说明,对于勇气的理解,须以对人和他的世界、他的结构和价值的理解为前提。只有懂得了这一点的人,才知道肯定什么和否定什么。关于勇气的性质这个伦理学问题,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存在的性质这个本体论问题。这一顺序也可以颠倒过来。存在的性质这个本体论问题可以作为勇气的性质这个伦理学问题来加以追问。勇气可以向我们显示出存在是什么,而存在可以向我们显示出勇气是什么。因此,本书的第一章就讲“存在和勇气”。尽管我不敢指望在苏格拉底失败的地方取得成功,然而,甘冒几乎不可避免的失败风险,也许有助于使苏格拉底的问题保持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