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曼纽尔·列维纳斯(Emmanuel Lévinas,1906—1995),法国20世纪重要哲学家,法国现象学运动的重要代表。其代表著作有《从存在到存在者》(1947)、《总体与无限》(1961)、《别于存在或超逾去在》(1974)、《来到观念中的上帝》(1982)等。他的哲学着重批判西方传统的存在论哲学,揭示出存在论哲学本质上是一种同一哲学和总体哲学,这种哲学充满了对他者的暴力:他者或者被同一化或者被总体吞没。列维纳斯认为,我与他人的伦理关系要先于存在关系,伦理学先于存在论,伦理学是第一哲学。
我们选编的“伦理学作为第一哲学”最早是由列维纳斯在1982年9月于比利时鲁汶举行的一场会议上发表的。它属于列维纳斯哲学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他思想最成熟、最清晰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在这篇论文中,列维纳斯明确反对西方哲学把存在论视为第一哲学的传统,主张并论证伦理学才是第一哲学。
在这篇文章中他首先表明,由于存在论是对存在的认识,所以存在论的优先性就被传递到了知识上。由此导致,“作为无兴趣的沉思的知识”在人的思想生活或精神生活中也就居于优先的地位。而知识又是对所知的他异性的消除,所以在列维纳斯看来,作为知识的思想的劳作就会克服物与人的全部他异性。而列维纳斯在这篇文章中所要追问的恰恰是:“自从存在论被视为第一哲学以来,被理解为认识的思想是否已经耗尽了思想的各种可能含义?是否,在认识及其对存在的控制之后,没有涌现出一种更为迫切的智慧?”通过对胡塞尔的意向性的分析,通过揭示意识之意向性中必然伴随的非意向性因素,列维纳斯表明:这种非意向性因素实为一种彻底的被动意识和不安意识。列维纳斯发现,这种不安意识“打断了我对存在的天真固执所具有的那种无所顾忌的自发性,并因此对我的存在的权利提出质疑”。而正是在这种质疑中,列维纳斯说,存在与生命被向着人唤醒。所以最终,哲学最初的和最后的问题,就并不是“对存在这个非同寻常的动词进行理解的存在论,而是关于存在之正义的伦理学”。因此存在意义的问题,就不是:为什么有存在而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存在如何为自己的正当性辩护。列维纳斯认为,这才是最高的问题或哲学的问题。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伦理学才是第一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