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代哲学经典·伦理学卷

伦理学作为第一哲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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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们的哲学传统,被理解为无兴趣的沉思的知识[2](la connaissance)与存在之间的相关性(corrélation),就是可领悟者(l'intelligible)所在的位置本身,就是意义(le sens)[3]的涌现本身。因此,对存在的把握(la compréhension),亦即存在这个动词的语义学,就成了智慧(sagesse)以及智者们(sages)的可能性或机会,并由此成了第一哲学。由于把优先性赋予给与精神[4]相等同的知识,因此西方的智**甚至精神生活就表现出一种对于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的忠诚,无论人们是根据《形而上学·Γ卷》的存在论来阐释这种第一哲学,还是根据它的Λ卷的存在—神学来阐释它:在这一卷中,智性被诉诸上帝的第一因,而这就等于诉诸一个被作为存在的存在所规定的上帝。[5]

知识—存在之间的这种相关性,这个沉思的主题,既意味着一种差异,同时又意味着一种在真实(le vrai)中被克服了的差异:在真实中,所知(le connu)为认识(le savoir)所把握,因此为认识所居有,就像被从它的他异性中解放出来。在真理中,存在,作为思想的他者,变成为思想—认识(la pensée-savoir)的本己之物(le propre)。合理性(rationalité)之理想或意义之理想(l'idéal),也已经向理性宣称自己是实在之物的内在。与之相似,在存在中,作为向着思想的在场的现在(le présent)也表明自己具有某种特权,而过去与未来都将是它的模态或变样:再—现(re-présentations)。

但是在认识中也显示出某种智性活动或某种理性意愿的观念——这种活动或意愿是一种做事方式,后者恰恰是如此构成:通过认识进行思考,使[某物]为己所有,进行把捉(saisir),[把某物]还原为在场,对存在的差异进行再现:也就是一种把所知的他异性据为己有(s'approprie)和进行把握(comprend)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