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交换的逻辑似乎更为原始。个体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被视为一种无(rien)(如同我们开始的时候所谈论的物)。无论如何,某种语言(由词语、女性或者商品构成的语言)总是先于个体而存在。这种语言是一种社会形式,它是一种交换结构,却是无个体存在的结构。这一结构同时在两个层面上成为一种差异性逻辑:
(1)它在交换的意义上将个体的人转变为合作者,虽然不再存在个体,但却存在差异,他们的关系受到交换原则的规范。
(2)它将交换的物质载体转变为差异性的、具有意指性(significant)的要素。
这是真正的语言交往。它同样适用于商品和产品。消费就是交换。一个消费者从来都不孤独,就如同一个说话者不会孤独。而对于消费的分析的全部革命也就在于此:预设个体需要说话,并不能解释语言的产生(这种设定存在两个不可解决的问题:这种需要基于个体的存在;同时,在一种可能的交换中来阐释这种需要),然而语言存在着,它不是作为一种自发的绝对体系,而是作为一种与意义同时产生的交换结构而存在,并且言说着一种个人的意愿。同样,消费也并不源自消费者的客观需要,或者主体对物的一种最终意图:相反,在交换体系中,在物质的差异的体系中,在一种意指关系的符码体系中,在规定的价值体系中,存在着社会生产——商品的功能性,个体的需要只能追随着它,适应着它,在将这种基本结构机制理性化的同时也压抑了它。
意义从来不存在于一种经济关系之中,即一种被理性化了的选择和计算之中,从来不存在于那些既定的、被预设为自发的、有意识的主体之中,也从来不存在于那些依据理性的目的而被生产出来的客体之中,而是向来存在于有差异的、被体系化了的一种符码之中,与理性化的计算相对立。意义是一种构建社会关系的差异性结构,而不是主体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