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第2版实质上没有什么改动。它赢得了读者,同时也找到了它的批评者。本书已得到的关注无疑使作者有义务吸取一切极有价值的批评意见而修订全书。然而一种长年累月所形成的思路有它自身的凝固性,因此不管作者怎样力图去领会批评者的意见,他自己一贯坚持的观点总是在起主导的作用。
自从本书初版问世以来,已经三年过去了,但对于作者来说,要把全书重新修改一遍,并有效地利用这段时间从别人的批评以及他本人近年来的工作中所得到的一切,这三年的时间还是不够的。
也许我可以在此简要地概述一下全书的目的和主张。显然,我启用具有古老传统的诠释学(Hermeneutik)这一术语,已引起某些误解。像古老的诠释学那样作为一门关于理解的“技艺学”,并不是我的目的。我并不想炮制一套规则体系来描述甚或指导精神科学的方法论程序。我的目的也不是研讨精神科学工作的理论基础,以便使获得的知识付诸实践。如果这里所进行的研究有一种实践的后果,那么它确实不是一种为非科学的“承诺”而得出的实际结论,而是一种为“科学的”诚实性而得出的实际结论,即承认一切理解中都有实际的承诺。但是,我本人的真正主张过去是、现在仍然是一种哲学的主张:问题不是我们做什么,也不是我们应当做什么,而是什么东西超越我们的愿望和行动与我们一起发生。
因此,精神科学的方法论问题在此一般不予讨论。我的出发点只是:历史的精神科学,即使当它脱离了德国的浪漫主义并渗透了现代科学精神时,仍然保存了一种人文主义的遗产,这种遗产不仅使它区别于现代所有其他的研究,而且使它接近了完全是另外一类的非科学经验,尤其是艺术的经验。这确实有它的认识社会学方面的根源。在德国——它一直处于前革命的状态——正是美学上的人文主义传统在现代科学思想的发展中继续起着有力的作用,而在其他一些国家或许是政治意识更多地进入了那里的“人文学科”、“文学”,简言之,即进入了人们以前称之为“人学”(Humaniora)的一切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