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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新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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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说与王阳明的名字可以说是分不开的。王阳明之提出知行合一说,目的在为道德修养,或致良知的功夫,建立理论的基础。他对于知行合一说之发挥,颇得力于他的第一个得意弟子,他的颜回——徐爱的问题切磋,及徐爱短命死后,他便很少谈知行合一问题。到他晚年他便专提出“致良知”之教,以代替比较有纯理论意味的知行合一说。所以后来阳明各派的门徒所承受于他而有所发挥的,几乎全属于致良知之教及天泉证道的四句宗旨。他的各派门徒,对他的知行合一说,不唯没有新的发挥,甚至连提也绝少提到。此后三百多年内赞成、反对阳明学说的人虽多,但对知行合一说,有学理的发挥,有透彻的批评和考察的人,似乎很少。

知行合一说虽因表面上与常识抵触,而易招误解,但若加正当理解,实为有事实根据,有理论基础,且亦于学术上求知,道德上履践,均可应用有效的学说。而知行问题,无论在中国的新理学或新心学中,在西洋的心理学或知识论中,均有重新提出讨论,重新加以批评研究的必要。我甚且认为,不批评地研究思有问题,而直谈本体,所得必为武断的玄学(dogmatic metaphysics);不批评地研究知行问题,而直谈道德,所得必为武断的伦理学(dogmatic ethics)。因为道德学研究行为的准则,善的概念,若不研究与行为相关的知识,与善相关的真,当然会陷于无本的独断。至于不理会知行的根本关系,一味只知下“汝应如此”,“汝应知彼”,而由不使知的道德命令的人,当然就是狭义的、武断的道德家。而那不审问他人行为背后的知识基础,只知从表面去判断别人行为的是非善恶的人,则他们所下的道德判断也就是武断的道德判断。因为反对道德判断、道德命令和道德学上的武断主义,所以我们要提出知行问题。因为要超出常识的浅薄与矛盾,所以我们要重新提出表面上好像与常识违反的知行合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