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文·普兰丁格(Alvin Plantinga,1932—)出生于密歇根州的安娜堡,是当代著名的美国基督教哲学家。他曾在詹姆斯顿学院、加尔文学院、哈佛大学和密歇根大学学习,最终于1958年在耶鲁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普兰丁格1957年便在耶鲁大学做哲学系的讲师,1958年,他到韦恩州立大学任哲学系教授。1963年,他到加尔文学院执教,在加尔文学院呆了19年,1982年成为圣母大学的讲席教授。
普兰丁格以使用精致的现代逻辑演算来证明认识论和形而上学的问题,尤其是宗教哲学的问题而著称。普兰丁格是基督教改革宗的成员。1967年,他发表“神和其他意识”一文,论述说相信神就像相信其他意识的存在一样,我们对其中任何一个都不能最终给出理性的证明,但是这两者都不需要这种证明:他们可被视为基本的认识论的信念,是理性应该不经过证明就接受的。这种被称为“改革了的认识论”在普兰丁格的后期著作中得到更详细的发展。
1974年普兰丁格发表了“必要性的性质”,在其中他发展了“量化了的模态现实主义”,用可能世界来解释必要性的性质。普兰丁格的大部分著作(比如,他关于“恶的问题”的讨论,以及他关于神存在的本体论证明)都得力于这一概念。普兰丁格的工作促进了现代逻辑和哲学计算在哲学式的神学中的运用。
在“证明有神论”一文中,普兰丁格指出有神论能帮助我们定义何为证明的“本质”。当我们说某个命题对某人来说是“已经证明的”,就是说此人对此命题的认可,对这个人来说具有“实证认识的资格”;这一点将认识和单纯的正确信念区分开来。按照有神论的观点,当上帝创造人时,他赋予人反映他的能力,能够获得正确的信念和知识。某种信念对我们来说具有实证认识的意义,即是说,在产生和维持这种信念时,我们的认识能力在适于其发生作用的环境中,适当地发挥了作用,即按照上帝的设计而运作。此外,这一信念所包含的实证认识的意义也与我们接受它的愿意程度成正比。接下来,普兰丁格考察了一些反对意见,并特别批驳了史文伯恩(R. Swinburn)的“易信原理”、“证据原理”和“简单性”原则,以及齐硕姆(R. Chisholm)的内在论、连贯论和可靠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