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1889—1951)出生于维也纳,是具有犹太血统的奥地利人,后来长期生活和工作在英国。他起初的兴趣是工程学,后来转到数学,接着又从数学转到数学原理。从1911年秋至1913年秋,维特根斯坦在英国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学习,师从罗素,并与怀特海、摩尔经常交往。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在战俘营里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主要著作《逻辑哲学论》。战后,他当过小学教师,做过修道院里花匠的助手,还为他的一个姐姐设计建造过一幢住宅。1929年,他回到了剑桥大学,十年之后,当选为哲学教授。但是他的教授生涯被第二次世界大战打断,到战争即将结束前他才回到剑桥。1947年底他辞去教授职位,去过一种隐居生活,并集中精力投入到哲学研究工作中去。1948年秋到1949年早春,他完成了《哲学研究》的写作。
维特根斯坦的哲学可以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以《逻辑哲学论》为代表,后期以《哲学研究》为代表。这两期哲学有共同点,即都坚持“语言批判”的立场:一方面深刻地对语言本身的性质、特点、功能及其与世界和人的生活的关系进行批判的考察,另一方面批判哲学由于误解语言所犯的一系列错误。然而,这两个时期又是很不相同的。从语言观上说,他前期持语言的“图像论”,后期持语言的“游戏论”。这两种语言观是相对立的,后者可视为对前者的否定,是维特根斯坦自己对自己的思想的自我批判的结果。
前期维特根斯坦认为宗教属于不可说的神秘领域,后期他认为宗教语言有其自身适用的领域,它不属于科学所适用的经验领域,对于信徒是有意义的。
本书选编的“关于宗教信仰的讲演”一文选自维特根斯坦的《讲演和谈话》(1966)。在本文中,维特根斯坦主张语言是与语言使用者的生活方式联系在一起的。宗教信仰者有其特殊的生活形式,在他们特定语言框架中有一些自类的(sui generis)或特殊的东西,不应按照科学语言和普通的处理经验事物的理解方式去把握。当一个宗教信仰者以相信末日审判作为他的生活的指南,在待人处世时这一点都萦绕在他心头,他的这种信仰并非通过推理或诉诸通常的理由来显现,而是通过对他全部生活的支配来显现。因此,在评价宗教信仰的真正价值时,不可能有一种统一的全方位的途径,而必须结合其在信仰者实际生活中展现出来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