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胡塞尔发生现象学引论

第三部分 “被动发生”问题与现象学的单子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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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与静态的构造的问题性相比,发生性的构造的问题性意味着研究领域的拓展和视角的转换。发生性的探究不仅凸显出先验现象学自身思义的特征,而且标明了一种系统的哲学建构的努力。作为系统的哲学建构的努力,发生性的分析试图系统揭示静态的构造系统所蕴含的目的论因素,以至于胡塞尔在静态描述立场上所明确反对的形而上学观念重新以先验目的论的形式进入现象学的视野。

前述业已表明,通过先验还原,现象学获得了“世界与世界的主观的被给予方式之间的普遍的相关性先天”这个唯一论题,它本质上是“一个先验意识之动机引发的联结体”。如果说静态现象学旨在对先验意识的动机引发的联结体进行本质的描述分析,那么发生性的分析则力图从先验意识生活之整体的发生——在最初的层次上是个体单子的发生——的角度对这种动机引发关联进行一种先验的本质说明。因此,从静态分析向发生性分析推进的直接后果是现象学在方法论上的自身冲突。如果说在静态分析的立场上,现象学坚持在直观明见性领域描述现象学直观所能“看到”的东西,那么在发生性分析的领域中,这种直观的描述将不再有效,因为先验意识生活的那些隐蔽的动机引发关联无法为现象学直观所通达,发生性的分析旨在为意识体验之间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提供一种“因为—所以”或“如果—那么”的说明。这意味着现象学在这里首先应致力于一种历史的重构,以便从起源上系统展示这种动机引发关联的发生层次。

但问题是,发生性的说明与静态的描述应如何协调。

诚然,发生现象学试图借助重构以超出直观明见性领域而成为一门完全的哲学[1],但是,作为一种现象学形态的操作程序,胡塞尔必须为重构提供一种充分的方法论基础。在这方面,诚如耿宁所言,我们在胡塞尔那里既未看到一种系统的方法论布局,也看不到一种明确的发生的方法论观念,尽管他为此倾注了极大理论热情和心血。因此,我们的工作只是试图就胡塞尔具体的发生性分析追踪其方法论的思想轨迹,以便在这种发生性的—说明性的方法与先验现象学观念的内在关联中探究其本质特征和理论上的合法性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