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胡塞尔发生现象学引论

第一节 主动发生与被动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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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发生无疑是先验现象学最令人困惑的概念之一。事实上,在胡塞尔那里,它也是最缺乏规定的概念之一。诚然,我们现在可以在“被动综合”的标题下获得关于它的整卷的讨论,但是,诚如霍伦斯坦所言,《分析》中关于被动发生的讨论与其说是一种系统的论述,倒不如说是一种例示性说明。[3]尽管如此,这也并不妨碍我们在胡塞尔所给出的一系列概念对照中单纯就其概念内涵做出确切的规定。例如,自发性与被动性、意识的现时性与非现时性的对照(IV,11-13),原感性与智性权能(intellectus agens)的对照(IV,275-280,332-336),主动性与被动性的对照(XXXI,3-4)[4],以及主动发生与被动发生的对照(I,111-113),等等。

但是,对于规定被动发生概念具有首要意义的是将现象学的被动性概念与传统的接受性概念区分开来。这涉及对接受性概念的不同理解。传统哲学通常把被动性看成感性的接受性同义语,亦即感官接受外界材料刺激的状态。在这个意义上,它与知性的自发性相对。例如,康德就认为:“就表象而言,我的心灵要么是行动着的,因而显示出权能(facultas),要么是经受着的,处于接受性(receptivitas)之中……就心灵处于经受状态而言,使主体受到触发——可以是主体自己触发自己,也可以是被一个对象触发——的那些表象属于感性的认识权能;而那些包含一个单纯的活动(思维)的表象则属于智性的认识权能。前者也被称为低级的认识权能,而后者被称为高级的认识权能。前者具有诸感觉之感受力的被动性特征,后者具有统觉的自发性特征,亦即构成思维的行为的纯粹意识的自发性特征。”[5]显然,这种建立在感性与知性传统对立之上的被动性概念有这样两个特征:其一,存在一个单纯刺激性的材料,它触发感官产生感性表象;其二,它是感性的一种被触发状态,意识在此阶段业已采取某种主动的姿态,尽管尚未达到知性的自发性层次。与此相对,胡塞尔明确将被动性与接受性区分开来。接受性被规定为一种最原始的自我性的活动,亦即自我注意地朝向触发者的活动。被动性则是一种无自我参与的综合活动:“就处于被动性层次的精神生活而言,它们在任何地方都是人格性(Personalit?t)的前提。单纯的接受性,亦即每一个重又从自我中心发出的‘我注意,我把握,我观察’业已以此为前提:这个被把握者以前已经以未被把握的方式存在于把握性自我的意识领域中,并且对这个自我实行一个触发,一个刺激,使自我注意地朝向它。因此,就像我们看到的那样,在这个注意性的经验之先业已存在一个非注意性的经验,这个非注意性的经验带有先于任何自我参与的、一致性的也可能是不一致性的综合。”(IX,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