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的哲学运动,现象学肇始于胡塞尔于1900年至1901年发表的两卷本《逻辑研究》。因此,现象学运动是伴随着20世纪的曙光来临的,而且与整个20世纪同行。
作为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运动之一,现象学的创立者胡塞尔对哲学的首要贡献是对意向性概念的发展。他拒绝洛克将“心灵”解释为来自自然的内空间的观点,拒绝接受康德关于现象与物自体的区分,也拒绝将哲学的任务看作确保我们的概念和理论是对世界不同程度的反映。在他那里,意识的意向性超出感觉素材而指向世界中的事物,它是我们对世界的开放性,是我们存在的超越方式。因此,意向性概念以内在—超越的区分破除了传统哲学内与外、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这不仅从认识论上根本解决了康德的疑难,而且避免了黑格尔关于存在与思维的关系的辩证法的思辨。
与对意识的意向性的理解上的突破相关,胡塞尔的现象学成就还在于,在“回到‘实事本身’”的精神感召下所确立的哲学探问方式和问题提法。将一切概念都回溯到原初的经验以获得其本真的意义这一致思方向,显然撼动了传统哲学执持于经验与理性、感性与知性之间僵固二分的迷局。本质直观这一核心概念恰恰为经验与理性、感性与知性的统一提供了方法论基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胡塞尔的现象学突破被公认为对近代哲学传统范式的转换,开创了20世纪延续至今的现代西方哲学的新局面。
伴随着《观念I》、《危机》、《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舍勒)、《存在与时间》(海德格尔)、《存在与虚无》(萨特)、《知觉现象学》(梅洛-庞蒂)、《总体与无限》(列维纳斯)等一系列现象学经典著作的出版,现象学的影响日益深入而广泛,普遍地作用于人们精神生活的各个领域。它不仅对后世西方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为心理学、美学、文学、文艺理论、社会哲学、教育学、宗教理论、自然科学等开显了新的问题维度,提供了新的方法论。对此,海德格尔称道说,现象学在各种不同的领域中主要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决定着这个时代的精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