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现代启蒙哲学的集大成者和最高代表,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奠基人和伟大开创者,康德哲学的重大而深远意义,在于它“试图完成一个伟大的使命:不仅为一切知识奠定基础,而且为一切人类个体的绝对权利、绝对尊严与绝对责任奠定基础,从而为一切可能的人文科学,首先是伦理学和法学—政治哲学奠定基础”[1]。康德历史—政治哲学自诞生至今,虽然已经历了200多年的漫长岁月,但它依然是一个深厚而巨大的思想宝藏,需要我们不断从中探询其意义、挖掘其价值、汲取其营养,感受和理解它的深邃的理性智慧所给予我们的无穷启示,以便在康德为我们所奠立的哲学基点和指引的发展方向上继续探索并不断前行。
1.启示
康德历史哲学作为一座深邃、富有的思想宝藏之于我们的意义,在于它所确立的理性、自由与普遍法治的历史理念和基本原则。我们对这些历史理念和基本原则的价值与意义的探索和挖掘是没有止境的。
(1)以理性精神的眼光、态度与原则来审察人类历史
理性、纯粹理性是包括历史哲学在内的全部康德哲学的核心范畴之一。而这一核心范畴是通过思辨批判的方式得以规定、实现和完成的。
理性是启蒙运动的基本理念,但在它那里还停留在抽象的、未完成的形态中。只有在经过康德的辩护、批判和普遍化的规定和阐释后,才赋予它真正深刻的普遍性的哲学内涵:“只有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启蒙才明确了它真正的目标,第一次达到现代理性主义的自觉。……康德认识到了理性能够使人超越特定经验和利益的限制,人因此才能做到不计得失,宠辱不惊,只选择根据普遍规则行动;而普遍化本身就是无条件的理性行为,是理性同一性的外化形式,只有经过普遍化,理性才能把自身作为一个对象来认识,最终懂得不仅要把自身用作工具,更重要的是要把自身当作目的。这才证明了启蒙有助于使人克制欲望和运用理性的自由得到进一步揭示,从而使道德的自由和尘世的权利有望成为人的现实。”[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