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大自然在借助理性、劳作、贪婪、痛苦乃至战争等悲剧性矛盾法则得以展开的历史过程中才能实现的最高目标。但康德的历史理念决不是听凭人的自由始终都处在社会历史的对抗、苦难与战争状态中,永无宁日地遭受残害和**。康德之所以颂扬人的欲望,是因为由欲望导致的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所遭遇的种种阻力,会激发起人类的竞争心和好胜心,从而激发起人类的全部的才能、虚荣、贪婪和权力欲,它们驱使人们与他人通过竞争以求得自己的满足。由此人类才能由野蛮状态进入文化状态,人类的文明和文化才由此起步。康德之所以颂歌人类的艰辛、磨难甚至战争,是由于他清醒而深刻认识到恶的情欲是人类历史不断前进发展的根本动力。
康德没有执着于自由的抽象理想,而是清醒而自觉地继承了植根、积淀和传承在西方文明中悠久而深厚的法治精神的基本传统,并将这一法治精神和文化传统同现代文明发展的时代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从而把理性、自由与普遍法治内在地、有机地建构和贯通在他的历史—政治理念之中。
1.大自然迫使人类解决的最大问题:建立普遍法治的公民社会
作为康德哲学之核心问题的理性与自由的原则,它们的实践化、客观化过程有赖于社会历史领域的普遍法治状态。康德的清醒和卓越之处在于,他一方面清醒地认识到,人类的恶的情欲、非社会性的社会性即文明的对抗性之于历史发展和人类进步的重大意义,一方面他又以绝对命令的形式,把建立理性的普遍法治的公民社会作为自由理念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康德从思辨哲学的角度深刻阐明了现代文明健康发展的动力结构和动力机制:对抗性被规范在以理性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普遍法治状态下的合法秩序的限度之内。也就是说,康德历史理念的基本意图或着眼点就在于,力求在文明社会的对抗性(个体与社会的冲突)与普遍法治的社会状态之间始终保持一种必要的内在张力,而这就清楚明白地表达了历史前进发展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对立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