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历史理论中历史观点与阶级观点、形式自由与实质自由的内在紧张,在深刻改变和影响了现代世界基本面貌的苏俄革命、中国革命的历史洪流中,一方面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被高度凸显出来,成为武装共产党人、号召人民大众推翻统治阶级的巨大理论力量和精神武器,并由此推动了社会革命的历史性成功;另一方面,在苏联和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马克思历史理论关于“资本的伟大的文明作用”的历史观点,以及与历史观点相联系的对现代形式自由的历史性的肯定,却没有得到应有注意,而基于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而来的对现代资产阶级形式自由的批判,使得包括苏联和中国在内的所有处于传统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国家,都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严重忽视了以形式理性(形式的合法性)为基本特征的法律体系之于现代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之于国民权利意识培育和人权保护的基本意义。
1.政治意识形态与学术研究联姻的历史后果
列宁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继马克思恩格斯之后又一座伟大的里程碑。列宁阅读、摘录和评注了大量哲学史上的名著,他对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阅读、理解和阐释,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最重要的篇章之一。列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的地位独树一帜,他的哲学笔记和著述是一座巨大而深邃的思想宝藏,需要深入认真地探索、挖掘和研究。斯大林关于列宁主义的阐释,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制订和阐发,同样功莫大焉,是一笔不可忽视的宝贵的哲学财富,我们应当带着严肃的历史主义态度加以珍视和研究。
问题在于政治与哲学的边界究竟如何确立和划分。政治领袖的伟大的哲学创造不能包办和替代学院派的独立思考和学术研究。这一在今天看来已经基本得到解决的问题,在传统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历史上却是一个长期没有被自觉意识到的、从而也就不可能得到理性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