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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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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前语

经济区是指按照自然地理与经济的内在联系而形成的经济联合体,经济区内的城市在区域分工与协作的基础上,通过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使区域经济整体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沈阳经济区是指以沈阳为中心,通过中心城市沈阳的经济辐射和吸引,与周围经济社会活动联系紧密的地区形成的经济共同体。沈阳经济区的地域范围包括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阜新八市(图12-1),下辖7个县级市、16个县、475个小城镇。区域面积7.5×104km2,占全省的50.8%。2008年人口2 359×104,占全省的55.6%,占东北三省的32.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 611×108元,占全省的59.49%,占东北三省的33.9%。城市化率达到65%。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推动下,大中型城市的聚群效应日益突出,辽宁中部城市群的战略地位愈加重要。沈阳经济区的战略设想将实现辽宁中部八城市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协调发展。沈阳经济区一体化经济的形成,将使它成为我国继珠三角经济圈、长三角经济圈和京津唐经济圈后的第四个大都市经济圈,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增长极,对辽宁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图12-1 沈阳经济区区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