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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代辩证法理论的总体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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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作为理论形态的人类自我意识,它的理论形态的历史演进,直接地取决于人类关于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识的历史性变化;而人类关于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识的历史性变化,则深层地取决于人类存在的历史形态的转换。因此,哲学史,归根到底是理论形态的人类发展史;每个时代的哲学,则归根到底是“思想中所把握到的时代”,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我们从这样的理论视野去阐述作为哲学世界观的当代辩证法理论。

哲学界通常是以“转向”这个概念来标志哲学本身的根本性变革,并由此提出从古代哲学到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以及由近代哲学到现代哲学的“实践转向”和“语言转向”。20世纪后期以来,哲学界则把当代哲学的根本性变革称之为“生存论转向”,并试图以“生存论转向”深化对马克思的“实践转向”的理解。我们需要从这种哲学“转向”中把握当代辩证法理论的总体特征。

马克思的“实践转向”,以人的现实的存在方式——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为基础去解决思维与存在、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问题;现代西方哲学的“语言转向”,则是以人类历史文化的“水库”——语言——为出发点去反省思维与存在、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问题。因此,哲学的“现代”含义,是指以人的历史性存在为中介去回答和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哲学理论形态。它与传统哲学(包括古代哲学和近代哲学)的根本区别,在于传统哲学总是以“超历史”的方式去解决哲学问题,而现代哲学则是以“历史的”方式去提出和回答哲学问题。人的历史性存在,或者说,人的存在的历史性,是“实践转向”和“语言转向”的深层内涵,更是所谓“生存论转向”的深层内涵。这种深层内涵,决定现代哲学不能不是聚焦于对人的存在的反思,因而现代意义的辩证法理论也不能不是从对人的存在的反思中形成自己的总体特征和理论内容。当代辩证法理论的总体特征就表现在:其一,人的存在方式成为它的理论聚焦点;其二,人类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及其内在矛盾成为它的主要的研究对象;其三,对科学、语言、文化、发展以及实践的理解成为它的具体的理论内容;其四,对当代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反思成为它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