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逻辑的关系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人的活动”与“历史规律”的关系问题。黑格尔辩证法的真实意义,在于它在批判“抽象理性”的过程中,构成了以概念的辩证运动所展现的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即“思想的内涵逻辑”。然而,在黑格尔的历史与逻辑一致的“思想的内涵逻辑”中,却把历史的“规律”视为“无人身的理性”的自我实现过程,从而把历史视为“逻辑”的自我展开,而把人的历史活动本身当作这种“逻辑”的外在表现。这是黑格尔辩证法的唯心主义实质。与此相反,马克思是把历史的“规律”视为人作为历史的前提和结果的辩证运动,而把“逻辑”视为关于人的历史活动的理论把握,从而把黑格尔的作为“思想的内涵逻辑”的辩证的唯心主义“扬弃”作为“历史的内涵逻辑”的历史的唯物主义。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42]以理论的方式把握人的历史活动及其所形成的历史规律,这就是马克思的唯物论与辩证法相统一的“历史的内涵逻辑”,即存在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相统一的历史唯物主义。
4.以“历史”为解释原则的世界观,是以人类解放为其价值诉求的世界观。
哲学作为理论形态的人类自我意识,既不是单纯的存在论,也不是单纯的认识论,而是具有存在论、认识论和价值论的三重内涵,即一方面是为了确立某种价值理想而诉诸对真理的追求和对存在的反思;另一方面则是以对真理的追求和对存在的反思而确立某种价值理想。价值诉求,是哲学的根本旨趣,是哲学的基本理念,是哲学的主要功能。一种哲学理论的价值诉求,从根本上决定该种哲学对“存在”和“真理”的理解,也就从根本上决定该种哲学的世界观。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是以“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为立足点、以人类解放为价值目标的世界观。这是“已经不再是哲学”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最具革命性的根本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