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意识是历史认识领域的核心概念之一,如何理解历史意识直接关系到对历史的认识和理解问题。在历史主义者理解的意义上,历史意识是指尊重过去的自主性,并在将它的真知灼见应用于现实之前努力重构其所有不同于现存的方面。这实际上仍然是将意识视为独立于历史之外而关照历史的存在,因而无法触及意识与历史的内在统一性,自然也无法阐明历史意识这一历史认识领域的基础性问题。因此,必须从生成论的视角出发重新阐释历史意识,以揭示意识存在之历史性及其在人的实践活动之中的生成过程,从而阐明历史意识的内在本质。
(一)意识的历史生成性
意识并不是人的先天本能,而是在历史的进程中现实地生成的,其存在本身就是历史性的。因为意识同人的存在一样,都是根源于人的现实的、对象性的实践活动。因此,在人类自身发展的不同的阶段,由于人类实践活动的性质和水平不同,人类所具有的意识水平以及意识的内容也是各不相同的。
首先,意识与人的实践活动是同一的,意识就内在于人的对象性的实践活动之中。正因如此,人的实践活动才能超越自然的必然性链条而成为自由的、创造性的活动。马克思指出,“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或者说,正因为人是类存在物,他才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自己的生活对他是对象。仅仅由于这一点,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1]也就是说,人是将自身的活动作为自己意识的对象,而不是使人的意识指向外在的自然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意识是内在于人的实践活动本身之中,是对自身活动的意识。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由于人的实践活动所具有的双重尺度,即物的尺度与人的内在尺度的统一,在对象性的实践活动之中人现实地创造着自身的生活世界。因此,这种对自身活动的意识本身就具有双重的性质:它即是对自身活动的意识,同时也透过其活动的结果而形成对活动者——人——自身存在的意识。“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象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己,而且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2]也就是说,意识的存在与人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是同一的,正是在人的对象性的实践活动之中现实地生成着人的意识,意识本身也就人的实践活动的现实的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