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们说过,价值意识可以分成不同的层次,有下意识的层面、情感-心理的层面和理智-观念的层面。下意识层面和情感-心理层面的价值意识,具有很突出的个人主体性和个性特征,非理性的色彩比较浓厚,而理智-观念层面的价值意识,则一般对知识有较强的依赖性,往往借一定的价值判断而表现出来。大致说来,价值观念就可看作是理智-观念层面的价值意识,是建立在一定知识基础上的具有相当的理性色彩的价值意识。简言之,是一种理性化的价值意识。
价值观念以一定的知识作为基础,因而也具有较为确定的形式。价值观念的这些形式就是各种评价的标准,这些标准按照一定的结构而形成价值观念的体系或系统。任何人的价值观念、任何社会的价值观念都表现为一种系统性的存在,是一种观念体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主体所遇到的价值是多种多样的,他要从各个方面评价这些价值,就必须依靠多种评价标准。一种价值观念体系与另一种价值观念体系的差别,往往不在于其构成要素的不同,而在于这些要素的结构不同,即它们的排列顺序或优先顺序不同。这种排列顺序或优先顺序集中体现在信念和理想之中,因此,信念和理想就成为一种价值观念的核心。宾克莱写过一本著名的书,叫《理想的冲突》,副标题是“西方社会中变化着的价值观念”,是抓住了价值观念的实质的。
信念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人们在理解上有着很大分歧的概念,同时又是一个具有重要理论意义的概念。罗素认为,信念是“有机体的一种状态”,他把信念分为两种,一种是精神状态,这是“静止的信念”;一种是用行动表现出来的状态,是“动态的信念”。用他的说法,“静止的信念是由一个观念或意象加上一种感到对的情感所构成的”。[1]罗素讨论和论述问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喜欢从常识出发,他所说的信念也是平常人们所说的信念,相信某种观念或意象是对的,相信这观念所指陈的对象是存在的,或者是会出现的,这就是信念。在他那里,不仅是人,就是一些动物,如狗和狐狸,也是有这种信念的,所以他说信念是有机体的一种状态。而在其他的许多理论家那里,一般不采取这种含义,往往把信念看作是对于一种具有重大价值的未来状态的确信。或者说,这“信”不是一般的相信,而是一种确信不疑的坚信,“念”也不是一般的观念、意象,而是对一种具有重大价值的未来状态的意念、想念、理念。如科普宁就认为,“信念是理念客体化的主观手段”[2],把信念与信仰当作是一回事。一些心理学著作也把信念定义为“人对于在生活上所遵循的原则和理想的深刻而有根据的信仰”[3],也把信念和信仰当作是同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