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领域、一个部分,它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价值问题的基本立场和观点。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基本原则和研究方法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及整个马克思主义都是一致的,而相对于其他学派的价值理论,这些基本原则和方法又是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独有的特殊的东西。这些基本原则包括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原则,真理与价值相统一的原则,个人主体与人民主体相统一的原则等。
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原则。一些人觉得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提法已经成了一句套话、“官话”,没有什么再强调的必要了。应该承认,在我们过去的政治生活和理论研究中,是存在着将这个原则当作一个教条、一个口号、一个标签的庸俗化的倾向,造成了许多人的反感。然而,无论是把它当作一个不得不提上一句的口号,还是对它的轻视和反感,都造成了对这个原则的深刻含义和重要性的遮蔽甚至误解。就像黑格尔曾经说过的那样,“熟知不等于真知”,甚至还会影响到真知,因为自认为熟悉,自认为知道了,于是妨碍了对它的精神实质的进一步的理解和把握。
其实,这个原则集中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的立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的重要标志,也是解决许多以前看似无法解决的理论问题的基本路径。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之所以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一次伟大变革,最主要的是由于马克思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哲学,从人的现实实践出发,把感性、现实、对象都当作实践去理解。实践是人的感性世界生成的最深刻的基础,是人的基本存在方式,也是各种理论、观念得以形成的基本来源和发展变化的最终动力。正是在现实的实践过程中,在实践活动的世世代代的延续中,人一方面实现着社会与自然、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精神与物质的分离和区别;另一方面又实现着它们的转化和统一。但自从出现了精神劳动和物质劳动的分工以及社会分裂为对立的阶级以后,理论意识把自己当作是某种与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东西,它不用想象某种真实的东西而能够真实地想象某种东西,从而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于是一些理论家们开始认为,只有理论活动才是真正的活动,只有理论中出现的问题才是真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