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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择在价值创造和实现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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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创造和实现都体现了人的自由自觉性,二者密切联系内在统一,在一定的条件下甚至直接同一,这正像马克思所说的生产与消费在一定的条件下是直接同一一样,生产同时就是消费,消费也同时就是生产。价值创造是把可能的潜在的价值变成现实的价值,这就是一种价值实现,而价值享受(消费)作为价值实现的一种表现同时也是一种价值创造,是把主体作为新的主体再生产出来、再创造出来,也为进一步的价值创造提供了观念的对象和目的性。一些人不懂得这种辩证关系,不懂得生产就是再生产这个道理,总习惯于从消极的方面去理解消费活动,总觉得消费就是价值的毁灭和消失,这实际上是前现代的小生产者的观念的表现。只有在市场经济的现实条件下,以市场为中介的生产和消费的快速循环成为感性而直观的经验,当消费成为拉动生产发展的重要因素的时候,这种辩证关系才能为人们所普遍理解。

马克思说,人总是根据自己的尺度和物的尺度的统一,并懂得处处把自己的尺度运用到任何一个物种上去来利用物,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创造、建造、生产,这些都是属于同一序列的概念,都表明人是按照自己的尺度、自己的目的来有意识地进行活动的。“物质生活的这样或那样的形式,每次都取决于已经发达的需求”,而人们生活和交往的条件,“是个人的自主活动的条件,并且是由这种自主活动产生出来的”。[1]人的自由,作为人类学意义上的自由,就是指选择的自由或自由的选择。选择是价值创造和实现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能动因素,价值创造就是通过选择而实现的创造,价值实现也是根据主体的选择而形成的具体实现。在这里,价值的主体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落实,价值的多维性、多样性、多元性也得到了充分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