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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践活动中的人与自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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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早就引起了哲学家的注意。苏格拉底说过,“只要一息尚存,我永不停止哲学的实践”。亚里士多德认为,“实践是包括了完成目的在内的活动”。康德正式把“实践”概念引入哲学中,并提出了“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概念。然而,从总体上看,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产生之前,无论是唯物主义哲学,还是唯心主义哲学,都不理解“实践批判活动的意义”,都不理解人类实践活动的本质。结果,唯物主义哲学与人的能动的方面失之交臂,唯心主义哲学则“抽象地发展了人的能动的方面”。

旧哲学之所以不理解“实践批判活动的意义”,没有正确解决实践的本质问题,除了旧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各自的主观原因以外,还有客观原因,即实践作为人所特有的活动,本身就具有矛盾的特征:一方面,实践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受人的理性、意志的支配,体现了人对理想世界的追求;另一方面,实践又是作为物质实体的人,通过工具等物质手段同物质世界进行物质变换的客观过程。不能全面而深刻地把握实践的这种内在矛盾,是造成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各执一端、争执不下的认识论根源。

当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把物质生产活动作为实践的首要形式和根本内容时,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所理解的实践是同自然过程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社会过程,是一种自在自为的活动。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物质生产首先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又必然要互换活动并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制约着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又制约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时,物质生产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物质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作为目的在生产者的头脑中以观念的形式存在着,这个目的是生产者“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方式和方法的”[16]。这是一个“物质变精神”和“精神变物质”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