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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人的本质:劳动与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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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本质问题是人学理论的核心问题,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科学解答奠定了马克思人学理论的科学基础。当然,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认识有一个过程。在《莱茵报》时期,由于受黑格尔的影响,他主张“自由是全部精神存在的类的本质”。在《德法年鉴》时期,由于受费尔巴哈的影响,他讲过“人是人的最高本质”。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他认识到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的“类特性”,生产劳动是人作为类存在的本质。他这时虽然还使用“类”的术语,但思想已远远超过了费尔巴哈。1845年的《神圣家族》提出人的“实物本质”,接近从社会关系方面来规定人。在1845年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开始从人和人的社会关系方面揭示人的本质,提出在其现实性上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个思想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又做了详细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