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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的需要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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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意义上,需要是一切生物体的共同特征,是生物区别于非生物的一个重要标志。生物体的自我保存和自我更新依靠对外部事物的摄取和交换,因此,客观地存在一个需要及其满足的问题。人的需要是生物需要的一种特殊形式。与一般生物、动物的需要不同,人的需要具有自己的特殊性。

首先,人的需要具有社会性。

人的需要就其主要方面说,是由社会产生的,是人在实践活动中创造的。人可以认识需要,调节需要,可以随着实践的发展形成新的需要,并根据需要和现实条件,创造出世界上不曾有过的而能够满足自己需要的对象和手段。动物的需要是一种纯粹的自然需要。它是自然形成的,通过自身本能的方式表现出来,并以自然的方式得以实现的。人的需要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性需要,带有社会性。

人的需要的内容无不受社会条件的制约,并以社会的方式得以实现。那些本身属于社会现象的需要的社会性就不用说了,即使人的自然需要也必然带有人类社会的特性。人的自然需要已经由社会的影响“人化”了和“文明化”了。随着社会的发展,自然需要的水平不断提高,内容不断变化,满足的方式也不断改善。

人的需要的满足过程体现在社会互补上。社会生活中人的需要的满足是相互的,一个人的劳动及其产品,可以为满足自己的需要服务,更主要的是为满足别人、满足社会的需要服务。也就是说,“一个人的需要可以用另一个人的产品来满足,反过来也一样;一个人能生产出另一个人所需要的物品”。而在动物界中,这是决不可能发生的现象。“不可能发生大象为老虎生产,或者一些动物为另一些动物生产的情况。例如,一窝蜜蜂实质上只是一只蜜蜂,它们都生产同一种东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