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克思看来,人的需要是和人的本性联系在一起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1]这个论述说明,人的需要是人的本性,即人天生的固有的特性。需要同人类共始终。满足正当需要是人不可剥夺的权利。一切压抑人的正当需要的行为,都是违背人性的,都从根本上否认了人本身。
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主要表现为他的劳动力”,这种“劳动力”对于资本家来说不过是“物”,没有七情六欲和需要的存在物。所以工人的存在是一种违背人的本性的“非人的”存在。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用“非鲸鱼的”例子表述过自己的这一思想。他说,一条被从水里移到它所不能适应的环境中的鲸鱼,如果它具有意识的话,那么必然感到它生存的环境是一种“非鲸鱼的”环境,是和它的鲸鱼的“本性”发生矛盾的环境。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工人就是这样,他们深感到自己“非人的”生活和自己“人的本性”之间的矛盾,于是便起而反抗这个社会。马克思的这个看法和他在《神圣家族》中一个著名论断是一致的:无产阶级在被唾弃的状况下对这种状况的愤慨,是由于它的人类本性和它的生活状况相矛盾。而共产主义,马克思指出,就是劳动者在“最尊重他们的人的本性和最适应这种本性”的情况下进行生活和劳动。“共产主义的最重要的不同于一切反动的社会主义的原则之一就是下面这个以研究人的本性为基础的实际信念,即人们的头脑和智力的差别,根本不应引起胃和肉体需要的差别;由此可见,‘按能力计报酬’这个以我们目前的制度为基础的不正确的原理应当——因为这个原理是仅就狭义的消费而言——变为‘按需分配’这样一个原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