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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评价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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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性问题通常被看作一个“真”的问题即真理性问题,从对社会的认识和评价方面来看,其实它还有另外一面,即合理性问题。前面我们谈到,社会认识科学化的重要功能是促进人类社会的健全和协调发展,因此,社会认识和社会科学不仅应当是描述性的,而且应当是规范性的。它们不仅要尽可能客观真实地描述人文社会运动的历史和现实是什么,还要尽可能准确合理地发掘和展示其价值和意义怎么样,在此基础上对社会发展的未来应如何作出具体的规划和预见,提出理想社会模型,并以之引导和规范人们的现实活动模式,使之成为趋向未来理想目标的积极力量。在这种意义上,对社会历史的价值认识和价值评价是社会认识论的重要内容,相应地,社会评价的合理性和合理度成为社会认识科学化的一个重要内容。

合理性是当代世界哲学的主题之一。著名科学哲学家苏丹曾经指出:“20世纪哲学最棘手的问题之一是合理性问题。”那么,什么叫合理性呢?这可以从不同角度去理解和界说。合理性,在语言学上指概念清楚、明确、无歧义,使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最小化;在逻辑学上指一种知识得到经验的支持并与已证明为真的理论相一致;在方法论上指方法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在本体论上指一定世界观符合现代科学的最新成就;在价值论上指目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实践论上指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功效性;在评价论上指对人评价的公正性等。简而言之,所谓合理性,就是合理智而被认为是正常的,合规范而被认为是正当的,有根据而被认为是应当的,有理由而被认为是可相信的,有目标而被认为是自觉的,有效用而被认为是可以采纳的,等等。

由上不难看出,合理性是一个评价概念,它不是考察对象是如何,而是评价对象怎么样的应然和可否,并表明评价者对它的取舍态度。正因为它是个评价概念,与一定主体的评价标准相关联,因而又具有较大的相对性。评价的合理性是个相对概念,是相对合理性。如果说所有的评价都具有相对性,则对社会客体的评价的合理性具有更强的相对性。有的人以认为社会科学的评价的相对性特征,否定社会认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我们认为,注意到社会认识在评价方面的特殊性和相对性是必要的和重要的,但由此而走向相对主义,否定社会认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则是缺乏根据的因而是不可接受的。这里问题的关键点在于能否正确概括出社会认识评价的特点并且找到促使社会评价科学化的正确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