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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从实践出发阐释认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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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只有借助于科学的实践观才能对认识的发生和本质、基础和条件、目的和动力、评价和检验等一系列问题作出客观的、科学的、合理的说明。

1.实践促成了人类认识的系统发生

认识是人类独有的特性和功能,认识的发生与人类的起源是同一过程的两个不同侧面。认识是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中介而结成的对象性关系及所展开的活动状态和结果,认识的发生也就是主体与客体的最初分化与原始统一。以生产劳动为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的原始人类实践既造成了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分化,也推动着它们不断统一。实践对认识的发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首先,劳动实践活动的发生和发展,为人类认识的发生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人的实践是自觉的能动的物质性活动,它要求观念的作用和目的的制导,进而要求人具备关于对象的本质和规律与人自身的需要和能力的知识,在此基础上确定实践活动的对象、目的、方案,这就提出了以观念方式把握对象和自身的客观需要。与此同时,以工具操作为基本特征的实践促使了主体和客体的分化,使认识的发生成为必然和可能。

其次,劳动实践促进了人脑的发展,产生了人所特有的认识结构和程序,形成了人所特有的认识能力。在社会实践中,人类祖先日益广泛深入地接触到复杂纷繁的对象世界,处理着日益复杂多样的信息,并促成了自身大脑在质量、数量、结构和功能方面的变化,形成了以大脑神经系统为中心、以感官系统为门户的统一的脑—神经生理基础。人脑的形成和功能发挥,也离不开人所特有的社会性认识结构。

最后,劳动实践促进了人的社会交往及语言符号系统的产生和运用,使人类认识在生物遗传之外又获得了独特的社会性文化遗传方式。符号化的思维和符号化的行为成为人类活动的重要特征。人通过物质性工具和语言符号系统而交流、传递和保存已有的认识成果,并且不断进行新的认识活动和文化创造,促进着人类文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