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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类认识发生的生物学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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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脑作为人类最重要的认识器官和思维器官,其认识能力的发生不仅有着物质属性上的深刻根源,也有着其特定的社会基础,因此在对人类认识的原始考察中,既要考察人类认识原始发生的生理基础,这是人类认识得以形成和发展的物质性基础,也要考察人类认识原始发生的社会基础,也即人类认识发生、发展所处的社会环境。人类认识的系统发生在历史上是以人作为相对独立的类主体在物机体和感知—思维能力方面的相对成熟为条件,并在这个成熟和进化的漫长过程中逐步得到实现。人的认识能力,不是一种超自然、超生物的神秘力量,而是蕴含在个体人的生物的和物质的机体之中,并借助于人类机体的生物性物质运动而产生的一种特殊功能。人的生物机体,既是认识主体的物质载体,又是其借以发挥自身认识能力,实现自身的认识目的的现实基础和物质手段。正是凭借着这具有特殊功能的生物机体,人们才能从事各种社会性的意识思维活动,实现对于外部世界和自身的观念掌握。正是人类进行的这些社会性的意识思维活动,不仅在人类认识发生和发展的进程中使认识结构得到了优化、思维能力得到了提高,同时也使人类认识的发生发展对人类社会自身产生了依赖和需要。因此对于人类认识的生理基础的考察和对人类自身所处的社会认识的考察是人的认识的原始发生必不可少的两个方面。

人类在机体方面,尤其感知—思维器官系统方面的孕育、成熟和完善,是人类认识发生所必不可少的生物学前提和现实的物质基础。相应地,研究人类认识的发生,必须首先考察人类机体的孕育、成长和发展过程。我们知道,皮亚杰尤其强调这一点。在他看来,不管在哪种场合,“认识论问题都必须从生物学方面来加以考虑。从发生认识论的观点看来这是很重要的,因为心理发生只有在它的机体根源被揭露以后才能为人所理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