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化最初是社会进化论中的一个中心概念。英国早期社会学家斯宾塞主张用这一概念来分析社会的进化与发展。后来的西方发展政治学家们也常常用这一概念来分析政治制度的发展,认为政治结构的分化程度是政治现代化的主要标志,政治体系的分化程度越深,其现代化的程度也就越高。严格说来,分化不仅是社会进化论和发展政治学的一个重要概念,而且也是社会发展理论的重要概念。研究社会结构分化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是发展研究中不可忽略的一个重要方面。
马克思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分化概念和社会分化理论,但他有着关于社会分化问题的丰富思想。在对资本主义社会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比较研究中,尤其是对资本主义所经历的三大发展阶段即协作、工场手工业、机器大工业的研究中,马克思对社会分化问题做了非常具体深入地分析,提出了许多颇有见地的看法。尽管马克思当时在用语上很不确定,常常把分工与分化作为同义语交替使用,但用语上的不确定并不遮蔽其思想上的火花。
在马克思看来,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重要区别之一,就在于社会结构有无分化。传统社会尽管表现形态各不相同,但就整体而言,一般都是结构未得到高度分化的社会,各种社会功能往往集于一个管理体系之中。像人类社会最初是由血亲集团组成的,社会结构就表现为氏族的组织和制度。随着氏族的衰落,社会结构开始有了新的变化,但此时的“社会结构只限于家庭的扩大:父权制的部落首领,他们管辖的部落成员,最后是奴隶”[30]。尽管在原始社会末期开始出现了奴隶制,但这种奴隶制是“隐蔽地存在于家庭中的奴隶制”,它并没有突破家庭的框框。原始社会解体后,社会结构有了一定程度的分化,无论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都开始有了初具轮廓的经济管理机构、政治管理机构等。但是,总的说来,这种分化的程度是极为有限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功能重合的现象是大量存在的,尤其在亚细亚社会中更是如此。由于亚细亚社会普遍实行的是村社制度或公社制度,而这种制度构成整个社会的基础,因而亚细亚的社会结构又不过是村社制度或公社制度结构的放大。正由于这样的社会基本上是一种浑然一体的未分化的社会,所以马克思将这种社会称为“静止的社会”[31]。这种“静止的社会”固然不是绝对的静止,但它确实无法加速社会的发展,更难谈到社会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