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视野中的社会发展,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运动、变化和进化,也不是自然界发展在社会领域的简单延伸,而是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和活动结果。社会发展是具有价值内涵的前进、上升运动,是人类在创造、实现自身价值的实践中所引起的社会生活各方面的进步过程。
首先,社会发展是人所特有的自我创造活动。社会发展并不是外在于人的纯粹客体运动过程,而是人的自我创造过程,是人活动的结果。“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它‘并不拥有任何无穷尽的丰富性’,它并‘没有在任何战斗中作战’!……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身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1]正是在实践活动中,人不仅改造了世界,而且也改变了自身,创造出新的自我,推动了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社会发展就是这样一种唯有人才具有的自我创造、自我生成活动。
其次,社会发展是一种由低级到高级的前进性、上升性运动。人类社会的发展是曲折的、复杂的,但总的趋势是前进的。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也在不断地提高。社会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的转变,往往是既保留了此前的积极因素,又增添了新的创造成果,并使之在新的形式中得到整合。正是这种自我否定的扬弃过程,使得社会的发展具有一种内在的必然趋势,即后来阶段在整体上总是高于和优于前面的阶段,使社会发展跃迁到新的水平。
最后,社会发展是含有价值理想的历史运动。在社会历史领域,所谓发展不发展,并不仅仅是从社会客体发展的程度来界定的,而更主要的是从发展的结果对主体的价值关系来确定的。当社会历史活动的结果对人的发展是有益的,对人类文明进步是有利的,那么这样的社会历史活动就是发展的。所以,完整意义上的社会发展,并不是一种纯客观的发展,而是同人的发展及其价值实现直接相关的发展。人正是在改造世界的活动中,不断丰富和发展人自身,创造和实现自己的价值,这种追求和创造自身价值的自觉活动便构成了发展的核心内容。所以,发展就意味着价值理想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