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卡尼的阐释始于这样的前提,即认为在马克思那里,“意识形态不是一个认识论范畴”,因此“它与各种形式的认知上的可疑与缺陷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所有关于意识形态是一种批判性概念的主张都“在马克思那里找不到理论基础”,也“注定是一种伪命题”[1]。麦卡尼对马克思的解读深受1859年“序言”的影响,立足于该文本,他把意识形态概念阐释成为阶级利益服务的信仰。为了能使这一解读能涵盖所有的阶级立场,就有必要将它变成一种“认识论上的中性”概念。他很清楚,这一重大问题的解决不得不论及《德意志意识形态》,于是他便努力揭示后一个文本是如何被误读的。
麦卡尼首先讨论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一般理论地位,他认为这不是一部“理论性”著述。据此,该文本并不旨在对意识形态概念进行理论性的说明,也没能提供一个确切的意识形态定义,而只是关注了一个具体的意识形态形式也即“德意志的意识形态”。因此,“意识形态在这里表现得不甚明朗,乃是因为马克思几乎是在专门关注自己所反对的意识形态信仰”[2]。的确,马克思并没有提供一种“字典式”的意识形态概念定义,但不能否认的是,他的确为这样的定义提供了大量的理论素材。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就不能仅因为该文本的论战性而低估它的理论价值,也不能把理论与一种分析完全割裂开来,仿佛它们完全属于不同的领域似的。
对于德意志的意识形态的分析在缺乏理论工具(包括意识形态概念的定义)的情况下如何能开展呢?麦卡尼是想要否认这一事实,即《德意志意识形态》旨在聚焦于澄清一般概念以便为开展进一步的具体分析做好准备。《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确更聚焦于具体分析,但这并不妨碍它致力于更一般性的意识形态概念。这也适用于马克思多次使用过但却从未专门定义过的其他一些范畴,如阶级和矛盾等。它们也都是在具体的运用中得到理论澄清的。此外,马克思、恩格斯不仅考察了具体的德意志的意识形态,也论及了一般意识形态,这一点可以在原文本的不多见的标题中得到验证,这个标题就是“一般意识形态,德意志意识形态(Ideology in general,German Ideology in particular)”[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