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马克思主义与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论研究

六、社会主义和意识形态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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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马克思对意识形态概念的界定是在一定的社会矛盾关系框架中来进行的,所以无疑对矛盾的实践克服包含着意识形态的终结。无阶级社会(马克思所预测的建立在一种共产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之上的社会)必然是意识形态终结的先决条件。我已指出(同施密特),马克思的乌托邦是否定性的,因为他拒绝为这样一个社会提供全景描述。马克思避免武断地构建一个强加给现实的理想模型(就像以前的社会社会主义者的乌托邦构想那样)。无论如何,正如施密特也指出的,与这一问题相关的论述在马克思的著述中并不多见,其所贯穿的一个基本线索就是:“人的本质的所有方面的解放”,或与此类似的,自由王国的确立等。[1]几乎都没有提到意识形态的终结对这一自由王国确立的贡献,如将人类从由先前的矛盾关系所造成的具体的扭曲中解放出来等。

除了马克思不愿为自由王国提供具体化的内容这一事实之外,他的这一思想本身也经历了一个明显的演化过程。早期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是必然性发展的总体的和最终的阶段。如他所指出的:

“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2]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甚至认为分工本身也会被废除。[3]

后来,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认识到必然与自由之冲突的总体的和最终的解决是不可能的:自由的发展只能以必然性为基础,因此它永远都不会是总体的。如他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