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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辩证法: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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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曾经提出,作为德国古典哲学集大成者的黑格尔哲学,“以最宏伟的方式概括了哲学的全部发展”[1]。这个“最宏伟的方式”,就是黑格尔以“绝对理念”,即马克思所说的“无人身的理性”自我运动和自我认识的形式所构成的宏大的概念发展的逻辑体系。这个“无人身的理性”所构成的概念发展的逻辑体系,就是黑格尔的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相统一的概念辩证法体系。

黑格尔所建构的宏大的概念辩证法体系,并不是超然于世界之外的玄思和遐想,实际上,它是以“最抽象的形式”表达了“最现实的人类状况”,即“个人现在受抽象统治”[2]的“人类状况”。因此,必须从黑格尔哲学所表征的“现实的人类状况”及其所体现的“时代精神”去理解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而不能把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当成没有思想内容的纯粹抽象的“方法”。这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最大曲解,并由此导致对辩证法本身的误解和曲解。

从黑格尔哲学所体现的时代精神上看,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的统一:

其一,从直接性上看,作为19世纪的“思想体系的时代”的时代精神,黑格尔哲学集中表现为以概念自我运动的形式,即概念发展的辩证法来展示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从而为“整理材料”的19世纪科学提供建立各门科学体系的“逻辑基础”。在哲学发展史上首次以“建立在通晓思想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去展现“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这是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真实内容和真实意义。

其二,在间接性上,作为“法国革命的德国理论”,黑格尔哲学是以概念自我运动的方式表现人类理性的自由运动,为人类理性的自由进行哲学论证。可以说,这是现实生活激发黑格尔哲学追求的“政治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