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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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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康斯坦丁诺夫 刘献洲 译

人民出版社1985年出版

总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哲学世界观[1]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产生,是哲学中的一场革命;这场革命的实质就在于历史上第一次创立了既把握自然界,又把握社会的科学的哲学世界观,它构成了整个马克思列宁主义学说和自觉对社会进行共产主义改造的全部实践的理论基础。

辩证唯物主义建立在现代科学和先进社会实践的牢固的基础上。资产阶级哲学的代表人物往往把哲学与科学尖锐地对立起来,认为哲学不能是,而且实质上也不应当是科学。英国哲学家柏·罗素写道:“哲学,根据我对这个词的理解,乃是某种介乎神学和科学之间的东西。一方面,它和神学相似,是由关于某些事物的思辨所组成的,对于这些事物迄今尚未获得可靠的知识;但另一方面,它又和科学相似,更多地求助于人的理性,而不是求助于权威(无论是传统的权威或启示的权威)。我认为,一切可靠的知识都属于科学,一切越出可靠知识范围的信条都属于神学。但在神学和科学之间,有一块双方互相争夺的无主地段,这块无主地段就是哲学。”[2]这一段描述,对于跟宗教有密切联系的现代唯心主义哲学,倒是完全合适的。但除了这种哲学之外,还存在着彻底科学的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用恩格斯的话来说,是一种“世界观,它不应当在某种特殊的科学的科学中,而应当在现实的科学中得到证实和表现出来”[3]。

各门科学分别研究世界上具有质的区别的一定规律性,如力学的、物理学的、化学的、生物学的、经济学的规律性等等。但任何一种专门科学都不研究对于自然现象、社会发展和人的思维普遍适用的一般规律性。这些普遍的发展规律性也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对象。恩格斯把唯物主义辩证法称作关于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对普遍的辩证过程的规律和范畴的研究,构成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的最重要内容,并提供科学地认识世界的一般方法论;这种方法论在每一专门学科中具有独特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