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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后现代主义与对现代性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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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现代主义是一个意义含混的概念,其使用范围很不确定。甚至在被公认为是后现代主义者的哲学家中,对究竟什么是后现代主义也没有一致的看法。正因为如此,人们对它的评价也必然不同。尽管如此,在不同的后现代主义定义中毕竟还是存在着重要的共同之处,特别是它们都包含了对现代性、即现代主义的批判和超越。

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就有人用后现代(Postmodern)这个词来表示当时欧洲文化的虚无主义倾向。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出现了一种以抛弃普遍性、背离和批判现代性的设计风格和规范为特征的建筑学及相关的文学艺术思潮。这种思潮不久被移用于文化、哲学、社会学、政治学、甚至自然科学等诸多领域,使这些领域出现了类似的思潮,它们被认为是当代后现代主义的直接理论来源,甚至可以说是它的最初的形态。在法国,利奥塔、鲍德利亚、福柯、德里达等与后结构主义相关的一些哲学家纷纷通过批判从笛卡尔到启蒙运动的基本观念来消解和否定西方传统的体系哲学,他们的哲学观点由此成了后现代主义的典型形式。伽达默尔的哲学释义学从其把理解当作一种具有历史性的主体间的视界融合、以此取代和超越建立在主客二分基础上的传统哲学的认识论来说,也被认为具有后现代主义意义,甚至还是德国后现代主义的重要形态。英语国家的文化、历史、特别是文学艺术领域早已有后现代主义倾向,以蒯因和罗蒂为代表的所谓新实用主义被认为是美国哲学领域的后现代主义的标志性形式,而丹尼尔·贝尔、汉娜·阿伦特、齐格蒙特·鲍曼和查尔斯·泰勒等人则被认为是后现代主义在社会、政治、法、道德等接近现实生活领域的重要代表。值得指出的是:后现代主义在美国的影响主要不在纯哲学层面,而在一些较为接近现实生活的具体和特殊的学科领域。一些欧洲的后现代主义者到了美国以后,他们的研究兴趣往往也突破了纯哲学的范围而转向这些现实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