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培养公民的规则意识。无论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还是家庭美德,如果没有道德规则意识与之对应,就仅仅是一些外在强制,甚至还会沦为一纸空文。朱镕基同志在考察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时再三强调的“不做假账”的规则,只有在具有相应的规则意识的会计那里,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
规则各种各样,不仅有道德规则,也有技术规则和游戏规则。普遍、公开、理性的规则系统,作为社会现代化过程的一个重要方面,越来越成为公共生活秩序的重要保证。但在现代社会中,即使是对技术规则和游戏规则的遵守,也常常是具有一定道德意义的:在你保证要遵守某条规则,比如参加一个活动、加入一个组织或者签订一个合同之后,是不是真的遵守这条规则,就有一个是否遵守诺言的道德问题了。比方说,按照要求进入建筑工地必须戴安全帽,而如果要参观这个建筑工地的话,就必须承诺戴安全帽。“建筑工地必须戴安全帽”本身是一条技术规则而非道德规则,但我们在作出“参观工地时戴安全帽”这个承诺之后是不是信守这种承诺,则是一个道德问题。道德建设与先进文化建设其他方面的密切联系,由此可见一斑。
之所以说公民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培养规则意识,说到底是因为无论哪种规则,都要由具体的个人来制定、运用和执行,而人们的这些行动,无疑是由自己的意识来支配的。从整个社会来说,首要的问题是“规则是否良好”的问题;而对于公民道德教育来说,直接的问题就是“意识是否良好”的问题。
所谓规则意识,首先是指关于规则的知识。俗话说,不知不为过。公民道德教育一大任务是使现代公民应当遵守的道德准则家喻户晓,使人们懂得并明辨是非善恶。但规则意识不仅包括关于规则的知识,而且也包括遵守规则的愿望和习惯。会计做假账,往往并不是因为他不知道“不做假账”是会计从业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从某种意义上说,世界上最懂得法律的人除了法官和律师之外,就是屡屡犯罪的惯犯或犯罪集团的头目。因此,重要的不仅是知道规则,而且是愿意遵守规则。这尤其表现在没有强制性力量阻止违反规则的时候,也自觉予以遵守。对于愿意遵守规则的人来说,一个具有特定意义的符号,比如告示标语,就足够让他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但是,具有遵守规则的能力还不等于具有遵守规则的愿望。相比之下,成年人道德教育应比青少年道德教育更重视后一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