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作为“功能集合体”的现代世界,马塞尔渴望着一种超越。但是,人能循什么途径、往何种方向努力呢?马塞尔批评唯心主义的唯理论,同时也不满唯物主义的经验论,认为理性认识过于抽象不可能圆满地解决人的存在问题,而唯物经验主义又忽视了人内心深处的神秘体验,因而他想确立一种“较高的经验主义”,即要通过一种宗教性质的“经验”来论证上帝的在场,并通过这种神秘的“经验”来趋向本体的“在”,达到对上帝的皈依。
马塞尔首先区别问题与神秘,他认为这一区分是具有根本性的。问题是可以回答的,是可以通过人的理性认识对感性资料加以整理、抽象来认识和解决的。但神秘则侵夺和逾越它自己的资料,因此它使自己超越单单作为一个问题的情况而同理性相对立。
比如,在身体与灵魂的统一中就显然存在着某种神秘。但是,“要看到想准确地确立问题与神秘的界限是没有希望的,因为在思考一个神秘时我们就不可避免地使它降到一个问题的水平”。[1]这在恶的问题中特别明显。当我考虑恶的原因时,被叙述和观察的恶就不再是被人承受的恶了,事实上,它已不再是恶了。实际上,我只能在它接触我的情况下把它作为恶来把握,也就是说,在我介入它的情况下,作为一个卷入一件诉讼的人去把握恶,作为一个原告、被告或者证人去把握恶。
爱也是这样。马塞尔指出对爱的情感加以逻辑说明的困难,他在他的晚期著作之一《爱的哲学小品集》中写道,他经常研究爱的本质的问题,觉得这个问题几乎是不可捉摸的。在力图寻找对爱情的某种类比而遭到失败之后,马塞尔的结论是,爱情是“不受理性支配的”。爱情是一种神秘,它归根结底与宗教的神秘相符合。